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
年產5000噸新型鞋材和80萬雙鞋底技改項目
竣工環保設施先行驗收自主驗收意見
2025年8月30日,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根據《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新型鞋材和80萬雙鞋底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監測報告表》(以下簡稱《驗收監測報告表》),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備案意見等要求,對該項目污染防治設施進行自主驗收。本次驗收小組結合《驗收監測報告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查閱了相關資料,進行了認真的討論,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5年9月4日,企業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項目建設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是一家專業從事鞋材制造與銷售的企業。企業廠區位于浙江省麗水市青田縣船寮鎮赤巖工業區5號一幢(租用浙江歐耐通電氣有限公司廠房)。廠內勞動定員65人,生產班制實行一班制,日工作12小時,年工作天數300天,設有食宿。根據企業自身發展,企業提升產能,企業實施本次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新型鞋材和80萬雙鞋底技改項目。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企業于2018年1月委托浙江綠融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雙鞋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8年1月取得了青田縣環境保護局《關于<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雙鞋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青環審[2018]8號);企業于2019年4月《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雙鞋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并組織了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1000萬雙鞋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自主驗收。
企業于2019年6月委托溫州瑞林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新增噴涂流水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19年7月10日取得青田縣環境保護局《關于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新增噴涂流水線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查意見》,批復文號為青環審[2019]38號,企業于2019年12月完成自主驗收。
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委托浙江中藍環境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新型鞋材和80萬雙鞋底技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并于2024年10月17日獲得麗水市生態環境局批復文件,文件號為麗環建青[2024]47號。項目于2024年10月進行設備安裝,并于同月完工投入試運行 。
企業于2020年6月11日完成排污許可登記,后于2025年6月6日完成延續,有效期為2025年6月11日-2030年6月10日,排污許可證登記編號為91331121MA28JWFT10001Z。
(三)投資情況
項目實際總投資2400萬元,環保投18萬元,占總投資7.5%。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新型鞋材和80萬雙鞋底技改項目先行驗收(不含現有項目噴涂工序)。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環評文件,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 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 號) 文件要求和現場調查可知,該項目未發生重大變化。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1、廢水
項目排水實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經過雨水管道排入雨水管網。造粒冷卻水和注塑冷卻水,循環使用,不排放,定期補充。生活廢水經過廠區化糞池處理后納管進入青田縣中部組團污水處理廠處理。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注塑廢氣和造粒廢氣。
注塑廢氣收集經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高空排放;造粒廢氣收集經脈沖式布袋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處理后通過20m排氣筒高空排放。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產生的噪聲,主要通過廠區合理布局、經車間墻體隔聲和距離衰減,減低生產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4、固廢
一般包裝袋、廢濾網、廢布袋屬于一般固廢,收集外售綜合利用;廢活性炭暫存危廢間,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
四、環保設施運行效果及環境影響
根據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的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表》(竣字(2025) 第13號):
根據監測結果可知,本項目驗收監測期間,企業廢水總排口pH值范圍,CODcr日均濃度值、BOD5日均濃度值為,懸浮物日均濃度值,氨氮日均濃度值,總磷日均濃度值,石油類日均濃度值,總氮日均濃度值均符合了《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T8978-1996) 中的三級排放標準要求,其中氨氮、總磷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要求,總氮符合《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標準》(GB/T 31962-2015)中的B級標準。
本項目投料、精密攪拌、擠出造粒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顆粒物、非甲烷總烴、苯乙烯、臭氣濃度,注塑廢氣處理設施出口非甲烷總烴、苯乙烯、臭氣濃度均符合《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單),投料、精密攪拌、擠出造粒廢氣處理設施出口和注塑廢氣處理設施出口的臭氣濃度均符合《制鞋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046-2017)標準限值要求,即臭氣濃度≤1000(無量綱)。
根據監測結果可見,在驗收監測期間,該項目廠界非甲烷總烴濃度、顆粒物濃度、臭氣濃度符合《制鞋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2046-2017)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苯乙烯濃度符合《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即苯乙烯濃度≤5.0mg/m3,廠區內車間外監測點非甲烷總烴濃度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控制排放標準》(GB37822-2019)的特別排放限值要求。
項目廠界東、南側、西側晝間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限值要求。
一般包裝袋、廢濾網、廢布袋收集外售綜合利用,廢活性炭暫存危廢間,委托麗水市民康醫療廢物處理有限公司處置。
5、總量控制要求
經核算,本項目污染物排放總量符合環評中排放總量的要求。
五、驗收意見
依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新型鞋材和80萬雙鞋底技改項目環保手續齊全。根據《浙江森旭鞋材有限公司年產5000噸新型鞋材和80萬雙鞋底技改項目竣工環境保護先行驗收監測表》等資料及環境保護設施現場檢查情況,企業基本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有關要求落實了各項環境保護設施與措施。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生產。
公示期:2025年9月4日-2025年10月3日
舉報電話:0578-2220198。
公示網站:http://www.tc-champenoise.com/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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