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年產 20 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 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自主驗收意見
2025年9月27日,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根據《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 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監測報告表》,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 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 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及“麗水市生態環境局出具的《關于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20 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 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麗環建龍〔2022〕5號,”對“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20 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 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環保設施竣工進行了驗收,驗收小組現場查閱并核實了本項目建設運營期環保工作落實情況。經認真研究討論形成檢查意見,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2025年10月10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內容,經本公司自查,認為本項目符合環保驗收條件,根據《建設項目管理條例》相關要求,現將本項目驗收意見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設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購買龍泉市查田鎮溪口“泉圩蓮”區塊3號地塊土地(龍泉市查田鎮溪口小微企業園3號地塊),總占地面積為25660平方米,目前實際總投資10000萬元,建設“年產20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目前項目年產20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生產線和10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全部建設完成。
項目現有職工35人,采用三班工作制,年工作日為300天,每班工作時間為8小時,廠區設置食堂和住宿。項目目前環保投資300萬元,約占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0萬元的3%,主要用于廢氣、廢水的建設、固廢的處理等。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委托浙江碧霄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完成了《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產 20 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 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22年3月31日,麗水市生態環境局以“ 麗環建龍〔2022〕5號”《關于麗水市蓮都區環境衛生管理局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審批意見的函》予以批復。2022年12月委托浙江匯豐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完成了“年產20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先行驗收,驗收范圍:年產20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
(三)投資情況
項目目前環保投資300萬元,約占項目實際總投資10000萬元的3%
(四)驗收范圍
本次驗收為項目的整體竣工驗收。驗收范圍為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產20萬立方米加氣混凝土砌塊及10萬立方米板材生產線建設項目環保設施。
二、工程變動情況
根據環評文件,參照生態環境部印發的《關于印發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的通知》(環辦環評函〔2020〕688號)文件要求和現場調查可知,環評中鍋爐廢氣處理設施:高溫布袋+堿噴淋,實際為旋風+濕式靜電除塵,經監測核算鍋爐廢氣污染物排放量未增加。其他建設內容與環評相比無變化,符合項目竣工驗收條件。
三、環境保護設施落實情況
(一)廢水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廢水主要為初期雨水、攪拌機清洗廢水、運輸車輛清洗廢水、破碎噴淋廢水、養護廢水、地面沖洗廢水和生活污水。
初期雨水、攪拌機清洗廢水、養護廢水和地面沖洗廢水進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配料,不外排。運輸車輛清洗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循環使用,不外排。破碎噴淋水和破碎的物料一起進入澆注攪拌機內,不外排。濕式靜電除塵噴淋廢水循環使用,不外排。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后和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經化糞池處理達到龍泉市查田鎮溪口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進水標準后納入龍泉市查田鎮溪口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二)廢氣
項目營運期間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運輸動力粉塵、卸料粉塵、堆場粉塵、筒倉呼吸粉塵、投料粉塵、攪拌粉塵、破碎粉塵、鍋爐廢氣、食堂油煙和脫模廢氣。
1、運輸動力粉塵
主要通過對廠區道路地面硬化,對廠區道路經常灑水,并定期清掃來降低運輸動力粉塵。
2、卸料粉塵
項目在卸料過程中會產生粉塵的主要為尾礦砂,主要通過定期灑水抑塵。
3、堆場粉塵
項目堆場主要儲存尾礦砂,為顆粒狀,主要通過定期灑水抑塵。
4、筒倉呼吸粉塵
項目水泥和石灰采用料筒倉進行儲存,共設置4個料筒倉(水泥料筒倉2個、石灰料筒倉2個),每只料筒倉上的呼吸孔自帶倉頂布袋除塵器。筒倉呼吸粉塵經自帶倉頂布袋除塵器除塵后,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5、投料粉塵
項目石灰和水泥在料筒倉內通過密閉管道輸送,不會產生投料粉塵,脫硫石膏含水率約為30%,鋁粉膏屬于粘稠塊狀,尾礦砂屬于顆粒狀,且脫硫石膏、鋁粉膏和尾礦砂通過密閉的螺桿輸送進行投料,故脫硫石膏、鋁粉膏和尾礦砂投料過程中粉塵產生量較小,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6、攪拌粉塵
項目攪拌過程中,原材料和水一起進行攪拌,攪拌過程中粉塵產生量較小,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7、破碎粉塵
項目僅對殘次品進行破碎,破碎機在運行過程中保持密閉,且在內部設置噴淋灑水裝置,粉塵產生量較小,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8、鍋爐廢氣
鍋爐廢氣采用旋風+濕式靜電除塵后,經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9、脫模廢氣
脫模廢氣產生量較小,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三)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機械設備等運行時產生的噪聲,主要通過車間層高(車間層高15米)、強化腔體外增加吸音棉和外罩、廠區合理布局、經車間墻體隔聲和距離衰減,減少生產噪聲對外界環境的影響。
(四)固廢
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脫模劑廢包裝桶、機油廢包裝桶、廢機油、一般廢包裝袋、鍋爐爐渣、鍋爐廢氣布袋除塵灰渣和生活垃圾。
項目生產過程中所用的脫模劑和機油外購,公司只購買其脫模劑和機油,脫模劑廢包裝桶、機油廢包裝桶由供貨方帶回循環利用(詳見附件3),廢包裝桶貯存按危廢管理;廢機油只在設備維修時產生,目前設備無需維修,無廢機油產生,若需維修更換時,更換的廢機油由維修方帶走;一般廢包裝袋、鍋爐爐渣、鍋爐廢氣布袋除塵灰渣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根據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
1、廢水
根據監測結果,監測期間生活污水排放口廢水pH值、CODCr、BOD5、SS、動植物油均能符合《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三級標準。其中氨氮符合《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污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的間接排放限值要求,納入龍泉市查田鎮溪口村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處理。
2、廢氣
①有組織廢氣監測結論
由監測結果可見,在驗收監測期間鍋爐廢氣排放口污染物: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濃度值均符合《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71-2014)表3中的燃氣鍋爐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要求。10月1日起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3/1415-2025)標準限值。
料筒倉呼吸粉塵排放口污染物:顆粒物濃度值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015-2013)中相應限值要求。
②無組織廢氣監測結論
根據監測結果,在驗收監測期間廠界大氣污染物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值符合《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4915-2013)表3中的規定限值,非甲烷總烴濃度值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中的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要求。
3、噪聲
項目廠界東側緊鄰其他企業,不滿足檢測條件,未對廠界東側噪聲進行檢測。
根據監測結果,監測期間項目廠界西側、南側、北側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3類標準。
4、固體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脫模劑廢包裝桶、機油廢包裝桶由供貨方帶回循環利用,廢包裝桶貯存按危廢管理;廢機油只在設備維修時產生,目前設備無需維修,無廢機油產生,若需維修更換時,更換的廢機油由維修方帶走;一般廢包裝袋、鍋爐爐渣、鍋爐廢氣布袋除塵灰渣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5、總量控制
根據總量核算,本項目總量控制指標符合環評批復中總量指標建議值,符合總量控制。
五、結論
我公司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按照環評及其批復要求落實了相關環保措施,建立了相應的環保管理制度,“三廢”排放達到國家相關排放標準,目前,本項目已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將正式投入運營。
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10日
舉報電話:0578-2090169公示地點:http://www.tc-champenoise.com,龍泉市查田鎮溪口“泉圩蓮”區塊 3 號地塊,浙江祥泰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公示欄。
注:驗收監測報告表詳見公司網站(http://www.tc-champenoise.com)
二0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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